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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 名称 |
单位 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 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 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2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3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政府采购履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履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5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工资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工资保证金 |
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具体存储比例及浮动办法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部门商同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应根据本行政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情况实行定期动态调整;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应降低存储比例,降幅不低于50%;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 |
|
6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7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出境证明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因公签证办理 |
40元/人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8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加急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因公签证办理 |
100元/人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9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代办费(重庆)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因公签证办理 |
100元/人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10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代办费(成都)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因公签证办理 |
300元/人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1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代办费(北京)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因公签证办理 |
500元/人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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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平件(民事)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单认证(附加证明书)办理 |
5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13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平件(商业)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单认证(附加证明书)办理 |
10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1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急件(民事)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单认证(附加证明书)办理 |
10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15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急件(商业)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单认证(附加证明书)办理 |
15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16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平件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贸促会商事认证办理 |
10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17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急件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贸促会商事认证办理 |
150元/份 |
重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18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平件(民事)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成都、昆明领区双认证办理 |
5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19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平件(商业)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成都、昆明领区双认证办理 |
10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20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急件(民事)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成都、昆明领区双认证办理 |
10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2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急件(商业)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成都、昆明领区双认证办理 |
15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22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平件(民事)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北京领区双认证办理 |
6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23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平件(商业)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北京领区双认证办理 |
10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2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急件(民事)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北京领区双认证办理 |
9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25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认证费急件(商业)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北京领区双认证办理 |
150元/份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614号) |
|
26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签证咨询服务 |
经营性收费 |
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 |
2080元/人 |
重庆市物价局 |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APEC商务旅行卡代办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 |
|
27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国际交流团组服务、接待及外事礼品服务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
外事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 《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市政府外办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府外办党组〔2021〕68号) |
|
28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涉外会务宴请服务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
外事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 《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市政府外办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府外办党组〔2021〕68号) |
|
29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杂志媒体宣传服务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
宣传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 《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市政府外办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府外办党组〔2021〕68号) |
|
30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服务中心(重庆与世界杂志社)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外国机构中方雇员派遣服务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
外事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 《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市政府外办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府外办党组〔2021〕68号) |
|
3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翻译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翻译服务 (口译、笔译) 加急翻译服务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翻译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市外事翻译中心翻译服务收费事项的函》(渝价函〔2011〕50号) |
|
32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重庆市外事翻译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影视翻译服务(字幕、听译) 翻译设备租赁服务 标识语专项翻译服务 专项术语库开发 翻译方法论研究 跨文化翻译研究 翻译质量评估体系 外事翻译培训与人才服务 翻译技术托管 外事活动配套服务 语言服务解决方案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翻译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 《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市政府外办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府外办党组〔2021〕68号) |
|
33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史迪威研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文化服务费 |
经营性服务 |
讲解及文化服务等 |
中文:150元/场(20人以内);200元/场(20人以上至40人以内)
|
市场调节价 |
《博物馆条例》 《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市政府外办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府外办党组〔202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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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史迪威研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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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史迪威研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36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史迪威研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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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史迪威研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履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 |
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38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史迪威研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工资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工资保证金 |
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具体存储比例及浮动办法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部门商同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应根据本行政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情况实行定期动态调整;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应降低存储比例,降幅不低于50%;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 |
|
39 |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史迪威研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