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马达加斯加共和国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完成签署及双方国内法律程序,将于2023年11月4日生效。
该协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和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持有效的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以上所述缔约一方的公民,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逾9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签证。
缔约一方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常驻缔约另一方人员,包括其持外交、公务护照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签证并免交签证费。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