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澳大利亚签证的通知
各团组单位:
接外交部通知,自2013年3月1日起,我外交、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持有人申请澳商务访客签证(456类别),无需再递交护照,只需递交护照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即可。
鉴此,请各申请单位务必认真、准备、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
提请注意:签证办理过程中护照需交由出国管理处统一管理,至签证和出境证明同时发放。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办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99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94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11号
重庆外事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