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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澳大利亚签证的通知

日期:2013-01-23

        各团组单位:

        接外交部通知,自2013年3月1日起,我外交、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持有人申请澳商务访客签证(456类别),无需再递交护照,只需递交护照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即可。

        鉴此,请各申请单位务必认真、准备、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

        提请注意:签证办理过程中护照需交由出国管理处统一管理,至签证和出境证明同时发放。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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