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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公务人员赴韩国仁川交流学习的通知
根据我市与韩国仁川签署的公务员互派交流协议,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派公务人员于2011年2月26日-2012年2月26日至韩国仁川进行交流学习。参选人员条件、选拔方式及派遣期间应承担任务如下:
一、参选人员条件
(一)被选拔人员须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有一定工作经历、熟悉业务、沟通协作能力较强的公务人员;
(三)被选拔人员须诚实、勤勉、且具有在当地独立生活及工作的韩语或英语能力。
二、选拔方式
参选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所在单位开据的介绍信,及同意接收韩方公务员人的函(我市将对派遣单位进行每月5000元补助用于支付韩方公务员的生活费、房租、水电等费用)。初选合格后,经面试确定最终赴韩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派遣期间应承担任务
(一)切实推进所在单位与仁川相关部门、我市与仁川相关领域的交往;
(二)作为我市驻韩国的对外交流窗口,发挥其窗口作用,对外宣传我市、推动我市的对韩交往;
(三)定期向市外侨办汇报工作情况。
四、赴韩人员待遇
(一)韩方每月向赴韩人员提供150万韩元生活费;
(二)韩方为赴韩人员提供住所及基本生活用品(家具、床、电话、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电扇、书桌等);
(三)出于对赴韩人员的特别礼遇,其水、电、气、上网费及公寓管理费等公共收费也由韩方提供。
五、报名截止日期
请参选人员于2010年10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市外侨办亚洲处。
联系人:唐文颖
电 话:63850929,传 真:63852544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