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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依据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436T/2009-000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09-12-0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1999年12月2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下列全国性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以上全国性法律,自1999年12月20日起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布或立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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