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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萨摩亚独立国 政府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日期: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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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萨摩亚独立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已完成签署及双方国内法律程序,将于2025年4月2日生效。

该协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及萨摩亚独立国持有效的萨摩亚独立国外交、官员护照及普通护照的公民,因访问、商务、探亲、旅游、私人事务等事由,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缔约一方国内法律对单次停留期和累计停留期的规定优于本条款的除外),免办签证。

以上所述缔约一方的公民,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上述停留期限的,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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