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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所罗门群岛政府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日期: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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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所罗门群岛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公民签证的协定》已完成签署及双方国内法律程序,将于2024年12月28日生效。

该协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公民和所罗门群岛持有效的所罗门群岛普通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以上所述缔约一方的公民,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上述停留期限的,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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