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外交部2017年4月13日明电通知:中国政府和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7年5月15日起生效。
该协定适用于双方持有效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和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三十日,免办签证。
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三十天或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签证。
根据协议第十条规定:中方的公务护照包括公务普通护照,即因公普通护照适用上述免签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