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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府和莫桑比克政府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日期:2016-05-04

        中国政府和莫桑比克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于2016年5月14日生效。

        该协定适用中方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不含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莫桑比克国持有效外交护照、官员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国入境、出境、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内,免办签证。

        如欲在缔约另一国境内停留逾30日,或在缔约另一国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国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国前申请签证。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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