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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府和安哥拉政府互免签证协议生效的通知

日期: 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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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和安哥拉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议已于2015年4月11日生效。

        该协议适用双方持外交、公务(不含中方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入境、出境或过境缔约另一国领土,30日内免办签证。

        如欲在缔约另一国境内停留逾30天(不包括外交、领事机构人员及持外交、公务护照的家庭成员)或者在对方国家境内从事学习、工作、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国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在入境缔约另一国前申请签证。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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