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与苏里南共和国互免签证的通知
《中国与苏里南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自2014年5月6日起生效。缔约一方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逗留逾30日,应依照缔约另一方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办理居留手续。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99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94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