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巴哈马免办签证的通知
《中国与巴哈马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14年2月12日起生效。届时,持有中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在巴哈马入境、出境、过境均免办签证。如需在巴境内逗留超过30日,或赴巴学习、居留、工作、从事媒体活动或须经缔约双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其他活动,中国公民应申请签证或相关入境许可。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99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94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