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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巴哈马互免签证协定2014年2月12日生效

日期: 20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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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国政府与巴哈马政府签订的协议,从2014年2月12日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公民入境、出境或过境巴哈马,将免办签证。如需在巴哈马境内停留超过30日,或者在其境内学习、居留、工作、从事媒体活动或其他活动,应在入境前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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