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关怀版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外事管理>因公出国(境) > 签证信息

乌克兰签证信息

日期:2009-06-16
        乌克兰政府于5月6日修改了外国人出入境相关规定。新规定涉中国公民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国公民入境乌克兰须携带足够在乌停留期间使用的费用。乌边防官员将对此进行随机抽查。
        二、除持学习签证和移民签证人员外,持其他类型短期签证人员最多可在乌境内停留90天,到期必须离境。持一年多次商务签证人员第一次可入境停留90天,离境期满90天后方可再次入境。
        上述规定自2009年5月15日开始生效。请我市相关人员按乌方要求,合理安排访问行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