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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哈马签证信息

日期: 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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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哈马驻华使馆通知,该馆已自8月1日起正式受理签证申请。受理签证时间为每周二、四上午10点至下午1点,有关要求如下:

一、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须通过外交部领事司送办,提交如下材料:

(一)  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

(二)  一张申请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

(三)  2张护照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四)  邀请信;

(五)  日程和返程机票复印件;

(六)  单位派遣函。

二、普通护照持有者须直接向使馆送办,具体要求请查询使馆网站www.bahamasembass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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