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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面谈须知

日期: 200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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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谈准备材料
所有的面谈材料均要围绕证明申请人与美国以外的本人居住地有牢固的联系,即在美国短期访问后必定返回祖国。
(一)说明申请人个人情况的资料,包括结婚证原件、本人银行存款证明、本人房产证原件、单位在职派遣费用证明(要说明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年收入情况)、车辆行驶证或是以前去过美国的证明(或照片)、申请人现居美国的亲戚现在美的合法身份的复印件。
(二)公司的商业文本,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信用证、过去和现在自身商业活动的文本。
(三)能证明本公司与美国邀请公司商务关系的文本,包括双方以往的通信联络、合同和提货单等。
(四)交换访问者必须有充分的学术能力和英文水平,足以能保障其在美能完成全部课程。如申请人英语水平不够,必须提供相关资料能证明对英语课程已做了专门安排。并有充足的奖学金或个人经济能力能保障申请人在美国的费用花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说明申请人完成在美学业后按期回国。
二、面谈注意事项
(一)由于面谈时间一般都在上午,申请人应提前一天到达成都。出发前仔细检查自己的签证申请材料:重庆市外办照会、护照、签证申请表、邀请信、中信银行签证费收据联、单位派遣证明和其它面谈材料。
(二)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按预约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签证处(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4号)。
(三)进入签证大厅后,按领馆工作人员的引导接受面谈并提交指纹。面谈过程中提交过程中,态度不卑不亢,心平气和。面谈完毕立即离开。
(四)面谈过程中,如遇问题,请立即联系市外办出国管理处(电话:63857479、63850645)。
(五)面谈结束后,如美方当时表示可给予签证,申请人可返回重庆,等待市外办通知领取签证。如遇拒签,申请人要平心静气地听取美签证官的拒签理由,以及可能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如美方要求补充材料,要立即返回重庆,按美方要求补充相应材料,并按前述程序向重庆市外办出国管理处再次提请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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