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外事管理>因公出国(境) > 签证信息

美国签证最新审理程序及要求

日期: 2009-03-28
字体:
近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在蓉召开其领区内的各地方外办签证座谈会。会上美领馆通报了新的签证审理程序和要求,一是所有申请人在美领馆留取指纹和面谈前需现场在DS-156申请表右上角签名,美方要据此核对申请表上的签名是否一致。二是根据美国《移民法》,美国签证申请表DS-156/DS-157表具有法律文件效应,同时要求具有法律效应的申请人本人签名。美领馆重申将不再受理签证申请人所递交的信息未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其中包括:申请人未自己亲自签名;信息填写遗漏;提供错误信息;未完全回答申请表所提问题。
据此,希请各出访团组高度重视签证申请表的填写,护照和所有各国签证申请表均须申请人本人签名。认真准备签证材料,确保送签材料质量,以此保证顺利获签。

版权所有: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99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94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1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