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提供经持照人本人中文签名、有效期至少在半年以上的因公护照。
(2)真实有效的邀请函。
(3)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部分国家还需网上提交签证申请)。
(4)由外交部统办签证的国家(简称“统办国家”),须提供出国任务批件原件、复印件和政审批件原件。
(5)各国驻华使(领)馆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机票订单、酒店订单、行程确认件、在职派遣费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公民境外保险单、护照复印件等。
2、送签程序
(1)市外侨办受理各组团单位提供的团组签证申请材料后,在对团组材料审核无误的前提下,于2—5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国驻华使(领)馆所在地及签证受理工作时限的不同要求,直接或通过外交部向外国驻华使领馆送交签证申请材料。
(2)部分要求面谈的国家,在向外国驻华使领馆送交签证申请材料之后,市外侨办根据预约时间要求,通知签证申请人本人前往使领馆与签证官面谈或留取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
(3)各国驻华使领馆在正式受理团组签证申请以后,根据其内部程序要求为团组核发签证。
(4)在办妥团组签证手续后,市外侨办通知各组团单位到市外侨办领取签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