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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荷兰等国驻华使馆调整认证收费标准

日期:2010-08-09

        1、据德国驻华使馆告,自2010年7月30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出生、结婚、死亡类180元人民币/份;其他350元人民币/份。

        2、据荷兰驻华使馆告,自2010年8月3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30元人民币/份。

        3、据安哥拉驻华使馆告,自2010年8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560元人民币/份。

        4、据立陶宛驻华使馆告,自2010年8月3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180元人民币/份。

        5、据捷克驻华使馆告,自2010年8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13元人民币/份。

        6、据奥地利驻华使馆告,自2010年8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63元人民币/份。

        7、据希腊驻华使馆告,自2010年8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180元人民币/份。

        8、据多米尼加驻华使馆告,自2010年8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民事510元人民币/份;商业1180元人民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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