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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调整领事认证办理要求

日期: 201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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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瑞士驻华使馆调整办证要求
        自2010年6月17日起,瑞士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450元人民币/份,如同一当事人因结婚申请认证,两份至三份文书收费均为900元人民币。

        二、西班牙驻华使馆调整办证要求
        西班牙驻华使馆自2010年6月11日起,广东、云南、广西、贵州、湖南、福建和海南等省的公证文件的认证由西班牙驻广州总领事馆办理。

        三、葡萄牙驻华使馆调整办证要求
        葡萄牙驻华使馆自2010年5月18日起,该馆不再办理体检类公证书的领事认证。

        四、捷克、奥地利驻华使馆调整办证要求
        1、捷克驻华使馆自2010年7月1日起,该馆不接受实体类公证书的认证。
        2、奥地利驻华使馆自2010年7月1日起,该馆不接受实体类公证书的认证。

        五、以色列驻华使馆调整办证要求
        以色列驻华使馆自2010年6月29日起,申办该馆领事认证的材料中如涉及居住地为以色列的中国公民,须提供该中国公民的中国护照复印件以及在以色列居住的有效签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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