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韩国大使馆
关于在韩国实施赴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通知
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根据7月20日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发布公告要求,自2020年8月24日起,韩国赴华航班的中、外籍乘客须凭5日(120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PCR)阴性证明登机。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中国公民登机办法
(一)自韩国直飞中国
登机前5日(120小时)内前往指定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一)完成核酸检测,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乘机时凭该证明原件登机,无需出示带飞机或“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二)自韩国经第三国或地区飞中国
登机前5日(120小时)内前往指定检测机构完成核酸检测,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24小时内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该检测证明。
经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并凭码乘机。请务必在该健康码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随身携带检测证明原件备查。
(三)自第三国经韩国中转乘机飞中国
登机前5日(120小时)内在出发国检测机构完成核酸检测(具体要求请查询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网站),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凭有效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中转乘机。乘机时请配合航空公司查验,并随身携带检测证明原件备查。
目前韩国各机场中转区内均未设置核酸检测机构,未持有效韩国签证的中国公民亦无法入境韩国进行检测。因此,请中转乘客务必在出发地取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后再启程来韩,同时计算好健康码有效时间,确保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离韩,否则将被迫遣返回出发地。
二、外国公民登机办法
(一)自韩国直飞中国
登机前5日(120小时)内前往指定检测机构完成核酸检测,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乘机时凭该证明原件登机,无需向中国使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自韩国经第三国或地区飞中国
登机前5日(120小时)内前往指定检测机构完成核酸检测,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请在取得证明24小时内,按检测机构所属领区,以在线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中国驻韩国使领馆提交有效护照资料页、检测证明和本人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见附件二)。
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将在审核后签发注明有效期、加盖印章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并将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在乘机时向航空公司出示。请申请人务必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乘机,并随身携带阴性结果纸质证明原件备查。
驻韩国大使馆:
驻釜山总领馆:
驻光州总领馆:
驻济州总领馆:
chinaconsul_jeju_kor@mfa.gov.cn
(三)自第三国经韩国中转乘机飞中国
登机前5日(120小时)内在出发国检测机构完成核酸检测,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具体要求请查询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网站)。在韩国中转时,请凭有效《健康状况声明书》登机,并随身携带检测证明原件备查。
目前韩国各机场中转区内均未设置核酸检测机构。请中转乘客务必在出发地取得《健康状况声明书》再启程来韩,同时确保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乘机离韩。
三、重要提醒
(一)请拟自韩国搭乘赴华航班的中、外籍乘客务必认真对照自身不同情况,仔细根据通知要求预做准备。特别提醒经韩国中转飞中国的乘客,如已预定8月24日后航班但来不及进行核酸检测并完成有关手续,请及时调整行程。
(二)相关检测机构系由韩国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并得到中国驻韩使领馆认可,将出具统一格式的检测证明,以便自韩国直飞中国的乘客凭该证明直接登机。相关检测机构名单和证明样式均已向运营中韩间航线的航空公司提供。请切勿自行选择名单外的检测机构,以免耽误行程。
(三)为方便自韩国出发中转其他国家或地区人员申办“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避免因未及时取得有关证明而耽误行程,请申请人在取得纸质检测证明后尽快提交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审核。遇周末或公共假日出发航班,请尽可能在周末或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前提交。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使领馆。
附件一:指定检测机构名单
附件二:《健康状况说明书》
Health Declaration Form
I (Full name: , Passport number: )hereby declare that I have had none of the following situations in the 14 days immediately preceding the date on this Health Declaration Form:
1. Being confirmed or suspected of COVID-19 infection by any medical institution;
2. Running a fever at or above 37.3ºC or showing respiratory symptoms;
3. Coming into contact with confirmed or suspected COVID-19 cases;
4. Coming into contact with patients with a fever or respiratory symptoms;
5. Staying in a community or hotel reporting confirmed or suspected COVID-19 cases;
6. At least two persons in my office or family running a fever or showing respiratory symptoms;
7. Taking medicine for fever or cold;
8. Visiting public spaces like hospitals, theaters, restaurants and leisure facilities or taking part in group activities without taking protective measures like wearing a mask.
I declare the truthfulness and veracity of the statements above and the COVID-19 negative certificate I have provided. If any of the above-mentioned situations happens to me before leaving for China, I shall cancel the trip.
I acknowledge and accept the responsibilities under this Declaration pursuant to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hould I conceal any health condition that might cause the spread of quarantinable infectious diseases or give rise to serious risks of such spread.
Signature: Date: ____/____/_____(Day/Month/Year)
To be completed by consular officers of the Chinese Embassy or Consulate:
The Chinese Embassy/Consulate has examined the COVID-19 negative certificate (No. , Issuance date: ____/____/_____) provided by the declarant. Used for the sole purpose of pre-boarding screening by airlines, this health declaration form is valid until ____/____/_____.
Seal: Date: ____/____/_____(Day/Month/Year)
附件三:各种健康码样式
中国驻英国大使馆
关于公布近期签证受理条件的通知
一、为逐步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中国驻英国使领馆决定自2020年8月18日起,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https://www.visaforchina.org/)受理如下情形普通签证申请:
1、现持仍在有效期内的工作、私人事务及团聚类居留许可(样式附后)的英国公民及其他35个欧洲国家(名单附后)在英公民,赴华事由与现持居留许可相符;
2、无有效工作、私人事务及团聚类居留许可,已取得目的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商务厅等单位的邀请函(《邀请函(PU)》、《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拟赴华从事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的申请人及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3、无有效工作、私人事务及团聚类居留许可,已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任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商务厅等单位的邀请函(《邀请函(PU)》、《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拟赴华工作的申请人及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4、因下列人道事由需赴华的:
1)探望病危病重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处理直系亲属丧葬事宜的,须提供医院证明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及国内亲属邀请信;
2)中国公民(或持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赴华团聚生活的,须提供该中国公民(或持有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信、邀请人中国身份证或中国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
3)赴华照顾或赡养中国籍父母的外籍子女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须提供该中国公民出具的邀请信、邀请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
5、申请C字乘务签证的。
二、上述申请人需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网址同上,https://www.visaforchina.org/)在线填表并预约后,按约定时间向签证中心递交申请。14岁以下未成年人无需亲自到签证中心留取生物特征信息。
三、其他种类的签证申请暂不受理。
上述调整是临时性措施,如有变动,大使馆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附件:新版居留许可样式
旧版居留许可样式
其他35个欧洲国家名单:
阿尔巴尼亚、爱尔兰、爱沙尼亚、奥地利、保加利亚、北马其顿、比利时、冰岛、波黑、波兰、丹麦、德国、法国、芬兰、荷兰、黑山、捷克、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罗马尼亚、马耳他、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塞尔维亚、塞浦路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希腊、匈牙利、意大利
中国驻南非大使馆
高度重视侨胞夫妇遇害案并提醒侨胞注意安全
8月13日下午,一对知名旅南山东籍侨领夫妇在约翰内斯堡市区遭遇枪击并不幸身亡。我馆获知消息后,第一时间向南非警方表达关切,要求尽快破案并缉拿凶手。同时,我馆会同驻约堡总领馆紧急协调有关方面向遇害人家属及所在侨社提供帮助,全力协助处理好善后事宜。我馆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继续做好后续协助工作。
当前南疫情形势持续发展,当地警方亦受疫情冲击并导致部分地区警局关门,造成警力部署不足,巡逻覆盖面受限,安全风险增高。中国驻南非使馆再次提醒侨胞们务必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减少出行频率,切勿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时刻留意是否被跟踪,避免走相同路线和避开危险城区路段,尽量缩短店铺营业时间,提早闭店和返回住所,并尽可能采取个人外出防护措施。
如遇险情,应以保障人身安全为首要目标,避免与犯罪分子发生直接冲突,并第一时间向南警方或我馆及当地华人警民合作中心求助。
南非报警电话:10111
南非急救电话:999或082911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中国驻南非使馆领保协助电话:0027-12-3428826
中国驻约翰内斯堡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027-715111494
中国驻开普敦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027-723096634
中国驻德班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027-761742938
南非华人警民合作中心电话:011-6229515、6228286
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
提醒在坦中国公民切勿购买、出口及持有野生濒危动植物制品以及其他违禁品
8月14日,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凌晨发布消息称,近年来,坦警察、税务、移民等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并在调查期间进入被调查人办公、居住场所取证,随时针对新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增加指控罪名。如在现场发现大额外币现金和野生濒危动植物制品等,易被指控涉嫌洗钱和持有野生濒危动植物制品等罪名。
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郑重提醒在坦中国公民严守坦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切勿购买、储存、出口国际公约规定的象牙、犀牛角、贝类等各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以及手提塑料袋等违禁品,切勿在办公室、家中存有来源、用途不合规的大额现金。如通过正当渠道购买坦当地黑木雕及坦桑蓝等宝石制品,需保留机打发票及复印件随时备查。携带坦桑蓝出境时,需出示正规机打发票、出口许可和证书。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坦海关官员将没收宝石并处罚款甚至拘禁。
相关链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http://www.cites.org.cn/citesgy/fl/201911/t20191111_524091.html
来源: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中国驻英国大使馆、中国驻南非大使馆、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