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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利比亚人员行前须办理护照资料页译文的提醒

日期:2009-04-15

         自2007年11月11日起,利比亚官方要求所有进入利的持非阿拉伯语护照的外国人,入境前必须将护照资料页翻译成阿拉伯文。驻利比亚使馆于2007年11月13日发布了上述消息。   

  最近,仍有我公民赴利前未做翻译护照资料页,入境时受阻,被迫原路返回。为避免这种情况重复发生,驻利比亚使馆提醒所有持公务、公务普通、因私护照中国公民赴利比亚之前,务必将护照资料页翻译成阿拉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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