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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涉外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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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两江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双桥经开区管委会外事机构: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请各外事办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涉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暂停举办2月份外事活动的通知》(2020年1月27日发市级部门和区县政府)要求,做好有关外事工作安排。

二、积极配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有关工作,按属地原则做好在渝境外人士患病救治、涉领馆事务、外媒服务、境外重庆市民领事保护、境外捐赠等各项工作(咨询电话:63850104, 136 0942 7101; 63850356, 139 8318 1468)。

三、境外人员咨询疫情信息,请其关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wsjkw.cq.gov.cn)定时发布的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也可拨打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涉外事务咨询电话:139 8371 3238。

四、境外人员医疗救治,重庆市确定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友谊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二院(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76号)为涉外定点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咨询电话:189 9605 7408,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咨询电话:159 2266 6878。

五、如接到属地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境外人员患病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做好相关救治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外办。

特此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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