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政府和南非政府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中国政府和南非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于2016年3月1日生效。
该协定适用中方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不含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南非持有效外交护照、官员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过境或停留之日起不超过30日内,免办签证。
如欲在缔约另一国境内停留逾30日,须依照缔约另一方主管机构规定办理必要的居留或延期手续。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99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94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