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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436T/2024-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港澳工作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重庆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894号提案的复函

汪官蜀委员:

感谢您对渝港合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提升渝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效能的建议》(第0894号)收悉。对您的提案,我们高度重视,会同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全市港澳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奋力打造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内陆开放综合枢纽”战略定位,持续夯实渝港合作基础,搭建机制平台,加速推进渝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围绕赋能“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不断提升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绿色化、国际化水平,为构建融合共享的生产性服务业新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

一、建立渝港合作会议机制,明确生产性服务业合作方向

2023年5月渝港两地正式建立渝港合作会议机制,明确在“一带一路”建设和经贸投资、金融、科技创新、物流、人才交流、法律和争议解决等11个领域47条内容框架下开展务实合作。我市搭建渝港合作8个专项工作组,分管市领导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市政府港澳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专项工作组积极对接香港特区政府司局和商协会。着力把握新机遇,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发展战略深入对接,携手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注重赋能新平台,继续立足自身优势,深耕特色领域,畅通要素流通渠道、引导多方参与。统筹抓好合作事项,清单化、项目化落实,不断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在机制框架下,渝港两地生产性服务业相关领域开展深入对接,德勤中国数字中心、重庆智能建造研究院等多个项目落地,合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

二、深化渝港各领域合作,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开放水平

高起点推进开放通道建设、高水平提升开放平台能级、高质量发展开放型经济、高标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鼓励渝港两地以多种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施开放合作拓展工程。

一是经贸合作方面,围绕CEPA框架下服务业扩大开放、贸易促进、对标国际经贸规则等领域深化渝港经贸合作,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建立西部地区首个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联动机制;商事登记“渝港通”平台上线,港人港企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营业执照。

二是物流合作方面,陆海新通道钦州至香港班轮已实现天天开行。开通渝深快线,重庆货物约50小时可到达盐田港,通过盐田港与香港港楼联通,拓展国际市场。

三是金融合作方面,积极对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金管局等推进渝港合作,推进金融产品互认经营,进一步提升重庆金融市场的开放与创新水平。香港银行公会、东亚银行等参与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为“渝车出海”提供便利本币结算及贸易金融(供应链融资)、境外产业融资、物流金融服务。

四是科创合作方面,推动香港科教优势和重庆场景应用优势互补发展、合作共赢。涪陵、两江新区分别携手港科大共建重庆智能建造研究院和明月湖国际智能产业科创基地。重庆市教育评估院联合123家港澳与内地教育评估机构、学校,发起成立全国首个教育评价联盟。

五是法律合作方面,发起设立重庆两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为渝港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打造便捷、高效、经济的专业调解服务平台,共建重庆国际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构建国际化、便利化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体系。

六是人才合作方面,迭代升级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开设香港引才专场活动,组织我市24家用人单位赴港招才引智,达成意向引进香港人才34人。布局建设人才双向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双向离岸创新创业新机制,进一步推动两地人才双向奔赴。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强化渝港机制保障。发挥渝港合作市级工作专班作用,统筹谋划渝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方向,支持商务委和各开放平台定期和香港贸发局开展合作对话,引进高端服务业,服务重庆对外开放发展。积极研究、调度、解决渝港生产性服务业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渝港在生产性服务业合作上取得示范成果。

二是探索金融改革制度创新。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提升金融数智治理能力,申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构建通道金融体系,提升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能级,强化贸易金融、产业金融、消费金融合作以及跨境经贸撮合等合作。提升跨境金融服务功能,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共同协作,探索推进金融产品互认经营项目落地。

三是强化绿色金融合作。引导更多重庆企业利用香港金融市场为绿色项目融资及认证,政府层面探讨资产组合碳强度核算、金融机构资产组合碳强度考核激励等绿色金融标准合作。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转型金融,制定适用于转型期的业务发展策略,统筹从业务、风险到披露等各项举措,支持碳密集行业低碳转型。探索支持渝企赴香港发行代币化的海外绿色债券。

四是推动渝港物流通道合作。发挥香港国际物流分拨中心综合优势,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载体,加快推动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推动广西至香港驳船航线加密,开行至深圳/香港的铁海联运班列并辐射全球,在冷链、整车运输等方面开展合作,不断优化重庆至香港物流服务产品,提升通道综合竞争力。充分运用香港机场枢纽地位,发挥重庆和香港双枢纽功能,拓展江北国际机场航线网络的覆盖面。

五是渝港专业服务合作。在涉外专业法律方面,推进重庆市司法局和香港律政司深度合作,强化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合作,引进香港知名律师事务所来渝发展。在工业设计方面,推动建立专业中介机构名录,邀请有影响力的专业机构参加重庆工业设计有关专项活动。在人才方面,加快落实“新重庆引才计划”,实施新重庆引才计划优秀青年专项,引进更多金融、软件领域高端人才,探索重庆和香港高校建立合作,共同培养专业服务人才。

六是打造渝港合作示范区。以寸滩国际新城为核心载体,加速基础设施和功能载体建设,打造渝港合作示范区。利用我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契机,吸引香港专业服务机构落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着力引入港澳数字贸易企业,助力高科技数字贸易产业集群建设。持续吸纳优秀科创团队和创新人才,实施优秀港澳青年专项计划等。

七是促进渝港科创协同发展。围绕国家对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的要求,主动对接香港“新型工业加速计划”,用好“创新香港”国际创科资源及香港本地科教资源,助力“416”科技创新布局迭代升级。


重庆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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