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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马耳他政府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日期: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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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耳他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和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通过互换照会形式完成修订,将于2025年11月1日生效。

该协定适用于持有效外交或公务护照的缔约一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每180日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上述缔约一方公民(不包括缔约一方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常驻人员,及其持外交、公务护照的随居家庭成员)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90日,应申请签证。

缔约一方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常驻人员,及其持外交、公务护照的随居家庭成员,任期内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过境、停留,免办签证,但需在入境后30日内办理居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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