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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日期:2024-0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护照(公务旅行)】人员签证的协定》已完成签署及双方国内法律程序,将于2024年7月26日生效。

较此前中朝免签安排,此次协定重点明确“如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逾30日,应办理停居留证件;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逾30日或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活动,应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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