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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多米尼克国政府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日期: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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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多米尼克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已完成签署及双方国内法律程序,将于2022年9月19日生效。

该协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及普通护照的公民和多米尼克国持有效的多米尼克国外交、官员护照及普通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

以上所述缔约一方的公民,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3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签证。

缔约一方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如为驻缔约另一方国家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常驻人员或其随任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任期内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过境或停留,免办签证,但需在首次入境缔约另一方后30日内办理注册手续。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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