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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府和乍得政府互免签证协议生效的通知

日期:2019-11-06

中国政府和乍得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议将于2019年11月18日生效。

该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中国外交、公务护照(含公务普通)的公民和乍得共和国持有效乍得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以上所述缔约一方的公民,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3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签证。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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