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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加(纳)互免签证的通知

日期: 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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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证单位:

接外交领事服务中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加纳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7年3月28日生效。

根据该协定,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入境加纳停留不超过90天,免办签证。协定同时规定,中央政府副部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少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加纳之前,应当通过外交途径征得加方同意或报加方相应主管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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