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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持外交、公务和公务普通护照人员赴科威特免签证协定生效

日期: 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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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科威特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特别和公务普通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4年10月17日生效。

        协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国(简称)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科威特国持有效的科威特的外交、特别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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