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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领事保护信息及海外安全提醒

日期:2022-06-28

中国驻尼日利亚大使馆 紧急提醒在尼日利亚尼日尔州、卡杜纳州中资企业和人员严防绑架

当前,尼日利亚安全形势持续复杂严峻。有迹象表明,尼日尔州、卡杜纳州两州交界地区绑架犯罪团伙活动较前更为频繁,并可能流窜至两州其他地区作案,我在当地企业和人员成为武装袭击、绑架等目标的风险陡增。

中国驻尼日利亚使馆再次提醒在尼特别是上述地区中资企业和人员坚决摒弃麻痹大意观念和“与我无关”想法,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以最高标准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非必要,不外出”,坚决杜绝户外高风险作业。

尼日利亚报警电话:911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59913991

驻尼日利亚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234-(0)8065842688

驻拉各斯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234-(0)9162791792


外交部 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 提醒中国公民近期谨慎前往伊拉克卡尔巴拉、瓦西特等12省,暂勿前往伊拉克其他地区

当前,伊拉克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恐怖袭击多发,武装冲突频繁,战争遗留危险品或爆炸物遍布全国各地,潜在危险较大,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

外交部和中国驻伊拉克使领馆提醒中国公民近期谨慎前往伊拉克卡尔巴拉、瓦西特、纳杰夫、迪瓦尼亚、穆萨纳、济加尔、米桑、巴士拉、埃尔比勒、杜胡克、苏莱曼尼亚、巴比伦等12省,已在当地人员和机构密切关注局势发展,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暂勿前往伊拉克其他地区,已在当地人员和机构请尽快撤离或转移至相对安全区域。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与驻伊拉克使领馆取得联系。

鉴于上述地区特殊情况,如中国公民坚持前往或驻留有关地区,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安全风险,并影响获得协助的实效。

伊拉克报警电话:130,急救电话:105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59913991

驻伊拉克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64-7901912315

驻埃尔比勒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64-7515477820


中国驻加蓬大使馆 提醒在加蓬中国公民严防盗抢

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加蓬延宕,当地治安形势较为严峻,盗抢等侵财案件多发,特别是零散居住的住所易成为犯罪分子目标。近期,我馆接到多起中国公民在加蓬遭盗抢的报告。盗抢案件在加蓬破案率较低,绝大多数损失难以挽回。我馆将继续敦促加警方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尽快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同时提醒在加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密切关注加蓬社会治安形势,提高警惕,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个人财物和身份证件,留存护照、签证、居留证等复印件备用。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厂房、店铺、住宅等场所安防措施,加装监控设备、防盗门窗栅栏等,配备保险柜等安保器材,雇用专业安保人员加强巡逻值班。

三、不显财露富,尽量不公开展示贵重首饰、高端电子产品等,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时确保个人物品不离眼不离手,留意周围可疑人员。妥善保管家中财物,平日注意锁好门窗。

四、出行时尽量多人结伴同行,避免单独或跟随陌生人前往陌生地点。尽量不夜间出行。行车时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对异常情况保持警觉,人离开时勿在车内放置手机、手提包等贵重物品,切勿酒后驾车。

在加企业、侨民应熟悉所在辖区警察、宪兵局等联络方式,平时加强联系,便于紧急情况下求助。侨团侨胞可及时互通安全信息,做好预防性安保工作。如遭遇盗抢请保持冷静,不与歹徒争执或发生肢体冲突,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及时报警求助。

加蓬报警电话: 117

加蓬急救电话: 1488/011760873

加蓬火警电话: 18/112、011761520/011740955(利伯维尔)/011702761(奥文多)

加蓬宪兵局电话: 011731345/011732038/011762304(利伯维尔)/011553182(让蒂尔港)

加蓬司法警察电话:011720951(利伯维尔)/011552254(让蒂尔港)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 0086-10-12308/0086-10-59913991

驻加蓬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066150928


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 提醒在孟中国公民和机构加强雨季安全防范

自进入雨季以来,孟加拉国部分地区强季风雷暴雨频发,洪水、雷击和山体滑坡频仍,大片地区被淹,受灾地区交通、电力、电信中断。

中国驻孟加拉国大使馆特此提醒在孟中国公民和机构务必加强安全防范,留意当地雨情汛情,注意出行和生产安全, 避免晚间出行。

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与中国驻孟使馆联系。

孟加拉国紧急求助电话:999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孟加拉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8-01713090563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 关于就在泰同胞咨询有关大麻问题的回答

近期,有一些在泰同胞向我馆咨询在泰从事大麻种植、食用大麻等事宜。为了让在泰同胞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避免自身权益受损,现将主要问题和解答整理如下:

问:中国公民是否可以在泰从事相关大麻种植、生产及销售活动?

答:根据泰国政府有关公告,6月9日起,在泰国生产、进出口、消费和持有大麻(含四氢大麻酚0.2%以上的精神活性物质除外)属于合法行为。对外国公民是否可以在泰申请种植大麻未作出明确规定。需要提醒的是,泰国政府对大麻产业仍旧从严管理,大麻及其制品的使用必须基于健康和医疗原因而非娱乐目的,未经许可种植、生产、销售或进口大麻在泰属违法行为。未经许可生产和销售四氢大麻酚(THC)成分含量高于0.2%的大麻深加工产品亦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施。

问:中国公民在泰吸食大麻,回国后是否会受影响?

答:吸食大麻或食用含有大麻成分的食物、饮料会在尿液、血液、唾液和毛发等生物检材中留下痕迹,成为认定吸毒违法的证据。在泰期间吸食大麻,回国后被查验出,等同于在国内吸毒,将受到相应法律处罚。为避免无意购买到含有大麻成分的物品,可通过包装上大麻叶子的标志以及是否有THC、CBD字样来辨认。

问:中国公民是否可以在泰购买含有大麻成分的商品带回国内送给亲友?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明确规定大麻属于毒品,在中国境内非法种植、持有和食用大麻是违法行为。四氢大麻酚(THC)在中国属于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即毒品,含有四氢大麻酚(THC)的各类制品不得带入中国。携带、行李夹带大麻或大麻制品入境中国属于刑事犯罪。

此外,泰国机场表示由于机场安检无法测试四氢大麻酚(THC)成分含量是否高于0.2%法定限制,因此携带食用大麻或大麻油等产品登机旅行可能会遇到问题。

驻泰国使馆在此特别提醒,大麻仍是联合国禁毒公约中的严格管制品,在绝大多数国家携带、吸食大麻仍属违法。吸食大麻危害人体健康。大麻具有成瘾性,短期可影响思考判断能力、学习记忆能力、动作协调能力;长期可损害神经、心肺和大脑功能。请在泰中国公民珍爱生命,自觉自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遭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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