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组团单位:
为促进我市因公出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办制定了《重庆市因公出访外事专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并着手实施。目前,第一批200多名外事专管员已通过审核并备案,相关证件已制作完毕。
自2011年8月1日起,我处将对前来申办因公出访事宜人员加以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原则上各单位因公出访事务由各单位指定的外事专管员前来办理,办件时需出示本人专管员证。
2、在外事专管员因故不能前来的情况下,如确有需要,各单位可临时指定其他专人前来办件。临时办件人员须持组团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样式见附
件)并出示相关身份证件。对无上述身份证明的办件申请将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外事专管员到我处潘世杰同志处领取外事专管员证。
市外侨办出国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下载: 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