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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拟实施投资移民

日期: 20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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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驻黑山使馆消息,8月,黑山政府做出决定,为促进国家科技、经济、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发展,尤其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拟实施“经济国籍”,即在黑山投资50万欧元以上的外国人士可能获得黑山国籍。其中部分资金直接支付在国家预算内。决定强调,并非投资50万即可取得黑山国籍,投资者应证明所投资金的合法性和来源,还应根据国际惯例的做法并通过以下3个部门的检查:
        一、根据最严格的国际标准,独立咨询机构对黑山国籍申请者进行审查。
        二、黑山财政部对独立咨询机构的审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审批。
        三、黑山内务部和公安部门也参与获得国籍程序的审批手续。
        黑山政府保留是否给予国籍的最终决定权,在特殊情况下,即便独立咨询机构和有关部门同意给予国籍,政府也可否决。
        黑山政府认为,此举再次证明黑山是完全开放的国家,有利于吸引外资,提高和改善黑山的地位,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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