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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我市赴境外团组和人员注意出行安全

日期: 20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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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长假将至。今年长假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又喜逢中秋佳节,为使我市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平安顺利地出国(境)执行公务,特提醒注意如下事项:

        一、认真阅读外交部网站、市外侨办网站《出国特别提醒》、《走出国门注意事项-旅行建议》、《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中国公民海外安全常识(2009)》、《海外中国公民文明指南》等栏目、手册及其它旅行信息,充分了解拟前往国家(地区)最新安全状况和预警信息。尽可能避免前往近期恐怖袭击频繁发生、局势不稳、安全形势恶化的国家和地区,谨防遭受海外不法分子的干扰和袭击。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求助。

        二、要带齐护照、签证、往返机票、邀请函、境外旅游保险、健康证明及疫苗接种书等所需证件和文件,仔细核对各类证件有效期限,避免入出境受阻。

        三、通过拟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的网站等途径了解目的地的海关规定,注意随身携带的物品数量和品种都不能超过前往国允许的范围。慎重携带含有兴奋或麻醉成分的药品。尽量不要携带动、植物产品。如需携带月饼出境,请务必提前查询途经国和目的地国的相关规定。

        四、出国前应给单位和家人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约定好联络方式,以备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取得联系。护照、签证、身份证应复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随身携带,还要准备几张护照相片,以备不时之需。

        五、遵守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民族习惯和风俗,事先了解有关举止、衣着、饮食、拍照等方面禁忌。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自觉维护中国公民良好形象。

        六、鉴于甲型H1N1流感仍在全球部分国家和地区流行,请密切关注旅行目的地国家疫情,尽量避免前往仍存在疫情的国家。旅行中多备几个口罩和酒精擦手液或擦手湿巾。注意饮食卫生,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任何流感症状,应立即就诊。

        七、凡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要认真开展行前培训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不得从事与公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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