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外事管理>领事保护 > 安全预警

出国应急措施

日期: 2009-06-19
字体:

        一、当您持有效护照及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时怎么办
        首先应向该国主管部门如实说明入出境或过境事由,同时了解受阻原因。如不懂当地语言,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翻译服务。如果您的请求仍然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可要求与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使领馆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视情反映您的要求,或进行必要交涉,但不能保证您一定会被放行。如交涉未果,您应理智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到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日后诉诸法律解决。

        二、行李晚到、遗失或受损时怎么办
        发现行李遗失,应凭行李票立即与所搭乘航班航空公司在机场的行李问询部门联系(一般设在取行李处附近),确认是否遗漏在机上。经查询后仍然没有,请索要并填写丢失行李遗失登记查找表格。表格上务必注明行李件数、样式、颜色以及最近几天的航班行程、在当地的联系方式。如果行李上有明显标记,就要专门注明。记下承办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便于保持联系,确认行李查找进展情况。如果离开当地时还未找到,提请航空公司把行李送到下一个目的地或直接回国。如果回国后还未找到,可向承运航空公司索赔。在前往地购买部分生活必需品,便于应急使用。

        三、护照在境外遗失、被偷或被抢时怎么办
        请立即向当地警察机关报案,并要求出具报案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您向所在国移民局申请出境签证时备用。迅速联络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持本人有关身份材料及其复印件和照片申请补发护照或旅行证,以供回国使用。我们提请您注意:买卖、转让、伪/变造、故意损毁中国护照是违法行为,涉案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当您在境外发生交通、工伤等事故时怎么办
        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与接待方沟通,并要求通知您的亲友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您可要求领事官员敦促所在国当局惩办肇事者,或协助您通过法律途径或向保险公司(如您已投保)争取赔偿。

        五、当您在国外突发疾病时怎么办
        应迅速拨打当地急救电话,与接待方沟通,及时前往当地医院治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可以协助提供当地医院名单;可协助通知国内家属或单位。如您或您家人要回国治疗,经当地医院及有关航空公司同意,使领馆可协助联系航空公司和陪护人员予以关照。您应承担机票及陪护等相关费用。

        六、当您在境外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时怎么办
        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告,并索要一份警察报告复印件。您还应当与律师或医生(如需就医)联系,也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反映情况。领事官员可以向您提供以下帮助:安排适当人员听取您的受害情况并承诺保护您的个人隐私;敦促警方尽快破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向您提供律师和翻译的名单;推荐合适的医院;补发丢失或受损的旅行证件;协助您与家人、朋友联系;寻求当地社会救助。但是,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案件,不能代替您出庭,不能充当翻译,也不能替您支付律师费、医疗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七、当您所在国家发生恐怖袭击、严重自然灾害、政治动乱等紧急情况时怎么办
        1、应立即与就近的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取得联系,以获得最新相关信息并进行注册登记。使领馆将在必要及可能时协助中国公民撤离危险区域(注意:不一定是回国)。
        2、应保留好自己的重要证件和记录,包括护照、出入境记录、保险、银行记录、随身携带的重要证件和资料双备份等,并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应检查护照、签证是否有效,如需更新护照请即到使领馆办理。
        4、不要消极等待。如尚有安全方式离开,应立即行动。
        在境外访问期间,如发生上述问题,保持与接待方、当地警方及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尤其重要,寻求及时帮助和保护。遇事要沉着冷静,不必过于惊慌。重大情况须立即向国内相关部门报告。

版权所有: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20210099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94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1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