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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港两地公务员交流取得新进展

日期: 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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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确认,我市今年将继续与香港特区政府开展公务员实习交流活动。2014年,在国务院港澳办的指导下,根据渝港两地公务员交流实习计划的总体安排及实际情况,我市与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签订了渝港两地互派公务员交流实习项目协议,并启动了为期三年的互派公务员交流实习项目。按照项目约定,我市每年选派不超过6名公务员赴港实习,同时接收一定数量的香港公务员来渝实习,双方交流时间各为一个月。2016年公务员交流实习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建设、社会保障、文化、警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与此对应,市科委、市建委、市文化委、市规划局、市出入境管理局、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分别选派公务员赴香港进行交流实习。

自2014年两地公务员交流实习活动开展以来,我市赴港公务员源自多个部门,领域广、交流形式多样。交流人员普遍表示,通过实地考察交流,深入了解了香港公务员系统的先进经验,对香港政治制度、公务员体系有了全面认识,并学习了香港在法治、人文、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先进经验做法,有助于回渝后更好地开展经济社会建设各项工作。

目前,国内已有北京、上海、重庆、武汉等城市参加交流实习计划。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在全面评估我市与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开展的公务员实习交流项目后,认为该交流项目,效果良好,在促进地区与香港的合作交流、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公务员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办作为牵头部门,在项目的组织安排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通知,2017年我市将继续选派6名公务员赴港交流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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